各县(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等文件精神,省应急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实施方案.docx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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