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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竹林沟锌矿安全设施设计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组织施工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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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竹林沟锌矿安全设施设计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组织施工等案公示

公示时间:20251223



公示单位: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事项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种类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1

罗秀文

+840米至+960米中段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组织施工。

2025年12月22日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应急罚〔2025〕第10-1号

处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2

苏立沈

+840米至+960米中段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组织施工。

2025年12月22日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应急罚〔2025〕第10-2

处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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