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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竹林沟锌矿隐蔽工程等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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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竹林沟锌矿隐蔽工程等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

公示单位: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事项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种类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1

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40米至+960米中段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组织施工。

2025年9月16日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黔南)应急罚〔2025〕第4-1号

处人民币450000.00(大写:肆拾伍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2

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40米至+960米中段未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2025年9月16日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黔南)应急罚〔2025〕第4-1号

处人民币40000.00(大写:肆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3

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竹林沟锌矿开拓工程和采准工程的井巷、采区及废弃巷道图纸与实际不符。

2025年9月16日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黔南)应急罚〔2025〕第4-1号

处人民币40000.00(大写:肆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4

贵州省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竹林沟锌矿井口动火作业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

2025年9月16日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黔南)应急罚〔2025〕第4-1号

处人民币40000.00(大写:肆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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