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17时20分许,玉盘高速228公里+970米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7.95万元。
事故发生后,黔南州成立了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资料调阅、人员问询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最终形成了《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黔南府函〔2024〕150号)(以下简称“《批复》”),对事故报告依法进行了公示。该事故案件已于2024年12月26日结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及《省安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黔安办〔2021〕8号)等有关规定,州安委办牵头成立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就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9月2日,由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黔南州应急管理局、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贵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派员参与成立了评估组,依据《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批复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对事故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并采取了相关防范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肖某,云CV****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驾驶云CV****号小型轿车在玉盘高速中间第二车道上行驶,未仔细观察道路通行情况,突然变更车道导致云CV****号小型轿车车头碰撞正常行驶在右侧第三车道杨某驾驶的贵BQ****号轻型自卸货车尾部,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2024年10月24日移送龙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龙里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日依法判决肖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361.4074万元。
2.杨某,贵BQ****号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因在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超载、超员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于2024年9月23日对杨某实施罚款65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批复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好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发生后,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针对辖区全线监控设施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疲劳驾驶设备缺位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辖区内所有隧道、长下坡、急弯坡道、桥梁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及时向贵州贵黄公路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完成辖区所有监控设备的维护修复增设等工作,建立设备台账。截至目前,已向贵州贵黄公路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已整改14处,新增15个监控设施(其中3个为收费站车道监控),损毁的16个监控设施已全部进行修复维护。
2.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提高路面执法力度。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公路卡口、辑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采取“固定+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分心驾驶、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变道、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的打击力度,并对发生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定期抄告制度。在高速公路入口、服务区及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超限超载车辆,违法即罚,截至目前,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197起,整治超载车辆20辆次,卸载货物320余吨,有效遏制超限超载的违法高发态势。
3.完善“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机制,厘清管辖职责。一是针对节假日车流高峰、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路三方”定期召开会议,积极会商,联合开展巡查,尤其是在重要节点前加开专题会议,围绕车流预测、天气预警、警情分布等信息进行会商,开展联合巡查。例如,在春节、“五一”等重点时段前,通过会商调整警力部署,在事故路段及相邻区域增加巡逻车辆,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到位。二是针对边界管辖问题,主动加强与相邻区域管理部门联系,现场会商,明确争议路段的巡查责任、警情移交流程和应急联动方式,实时共享巡查记录、隐患信息和执法动态,实现“一方发现、多方响应”。
4.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交通安全移送。完善高速公路宣传阵地,提高宣传能力。联合“一路三方”在辖区服务区、收费站显眼设置宣传展板12块,循环播放事故警示片;在辖区沿线LED屏幕滚动播放防止疲劳驾驶、交通事故“九字诀”等宣传标语;组织民警深入货运企业、物流公司、高速沿线周边开展“安全课堂”,在服务区、收费站悬挂横幅和粘贴宣传标语强化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安全提示,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格局,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二)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四大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高风险路段监控设施监管。督促贵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辖区弯道、坡道、桥隧等高风险路段开展专项排查,排查监控设施完善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事发路段监控盲区补盲工作。
2.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下发联合整改通知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每季度在“一路三方”联勤联动会议上组织开展1次道路安全综合分析并形成会议纪要,系统梳理道路安全风险点及危害程度。
3.提升“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效能。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一路三方”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聚焦车流、天气、警情精准研判风险,优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疏导分流。根据职能职责,在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在辖区服务区值班值守,维护服务区秩序。
4.加大超限联合查处力度。在辖区收费站入口按计划开展超限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9〕117号)》文件要求,在收费站入口强化称重检测监督,对超限车辆一律劝返,对违法驾驶人及企业依法从严处罚。
(三)贵州贵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基础设施巡检与维护。一是经核查S36玉盘高速(贵阳至黄平段)全线监控设施数量、设施参数均满足设计规范。后续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监控盲区,进行增设高速公路隧道卡口设施项目工程,安装监控8路;阳宝山特大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装监控2路;贵黄延伸段8公里开通后冯家桩枢纽新增监控2路。截至目前从原有695路监控设施增加至710路(其中3路监控增设为收费站车道监控),通过系列举措更加完善健全了网巡盲区死角,后续将持续加强网巡监管,发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调度处置。二是要求机电运维单位对全线监控设施后台存储磁盘进行更换并升级阵列磁盘驱动,提高阵列磁盘运行稳定性,避免再次出现因内存不足导致设备故障掉线等问题发生。同时,调整机电运维单位对于监控视频系统的巡查监测方式,日常每十二小时进行一次人工查验,从每季度更改为每月对磁盘阵列进行系统扫描,对扫描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三是2025年上半年,要求养护单位对全线中分隔离带进行绿化修剪工作,目前网巡监控覆盖范围内无视野遮挡情况。
2.持续巩固道路安全监管和提升风险发现能力。一是截至目前,结合轻重缓急对沿线25处重点边坡、桥梁、隧道安装监测设备,实时对沿线的构筑物进行监控。通过投入新技术、新设备,确保风险隐患预防在前,有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清障救援单位、养护单位、监控中心每日不少于一次路段全覆盖巡查(网巡+路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同时,与辖区“一路三方”已建立联勤联动工作群,发现突发情况和异常事件都及时上报至监管部门,积极配合“一路三方”开展事件调度和处置,确保辖区高速公路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三是每季度企业负责人带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常态化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全线边坡、桥隧、桥下空间、涉水路段等重点部位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限期开展整治,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隐患,采取管制措施确保往来行车安全。二是每月对全线路段车流量、事故数量、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判,2025年3月乐湾收费站开通后,全线道路畅通、标识标牌健全,暂未发现事故多发、易发点位。三是为进一步管控超限源头,分别在2025年3月、5月邀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二大队、四大队开展“入口治超”业务培训,两次培训共计覆盖110余人,通过上级监管部门业务帮扶和联动治理,全线“入口治超”工作得到显著成效;同时,利用2025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联合福泉市交通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二大队前往陆坪镇贵州建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违法超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调取该公司磅秤数据,发现普遍存在超载超限情况,现场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后续将持续加强联合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过往司乘人员营造良好、安全行车环境。
4.“一路三方”联勤联动管控成效。一是每逢重大节假日前夕,辖区监管单位均会组织召开节前部署会,全面部署辖区应急保畅工作。同时,结合辖区路段情况科学合理布置、增设应急值守、救援点位,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救援处置。二是针对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时段,要求各协作单位报送应急处置方案和值班表,加强领导带头值班制度和应急事件处置时效,为过往司乘人员积极营造良好行车体验。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适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有效,相关单位及人员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按要求落实了《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
玉盘高速“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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