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贵州鑫楷牧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8”一般中毒事故行政处罚案公示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贵州鑫楷牧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8”一般中毒事故

行政处罚案公示

公示时间:2024123



公示单位: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事项

处罚决

定时间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

罚种类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1

贵州鑫楷牧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8日15时45分许,贵州鑫楷牧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发生一起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2024.11.27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

(黔南)应急罚〔2024〕事故罚-01

作出处人民币万圆(320,000.00)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2

蒋光荣贵州鑫楷牧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

作为贵州鑫楷牧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导致造成贵州鑫楷牧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发生一起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2024.11.27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项

(黔南)应急罚〔2024〕事故罚-02号

作出处人民币仟圆整(¥1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