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巷道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等案行政处罚公示 | ||||||||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 |
公示单位: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 |||||||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处罚事项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类别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1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1.835水平环形车场1、2号矿仓之间里面过道未按设计进行支护,现场为裸巷; 2.矿山动火作业未针对每次作业单独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
2024年6月28日 |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黔南)非煤罚〔2024〕第2-1号 |
处人民币60,000.00元整(大写:陆万圆整)、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合计共处人民币110,000.00元整(大写:壹拾壹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
2 |
浙江宝树建设有限公司 |
一盘区中队长冯波现场测试盲戴自救器超过1分钟,且所佩戴的自救器已失效。 |
2024年6月28日 |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黔南)非煤罚〔2024〕第2-2号 |
处人民币50,000.00元整(大写:伍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