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黔南州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结合全州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实现全州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保障。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党委会传达学习《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文件,制定《黔南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拟定普法工作清单,进一步将涉及应急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在会议、日常宣传、业务培训、在线学法等方式全面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单位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我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班,做好我局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指标说明和资料收集,做好迎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的实地评估准备,圆满完成我局示范创建工作指标任务。完成2022年版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局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全局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和监督。按照《中共黔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州直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南编办通〔2021〕37号),明确局办公室为法制审核机构,并按照要求配备工作人员。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坚持认真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州的要求还有差距,法治建设中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律专业人才不多,法制审查队伍仍非常薄弱。执法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有差距。部分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还存在不及时、不主动的情况,对有的制度创新和主要亮点还不了解,学法守法用法还存在差距。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是“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均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合法性。聘请2名专职律师和1名公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涉及依法行政、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经法制审核后实施,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内容合法。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双公示系统、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公示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机关职能职责。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组织专人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我局涉及权责事项共184项。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由省应急厅纳入全省通办事项,省应急厅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可办。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亮证执法,及时将执法信息录入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双公示系统等,及时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配备执法记录仪30余台,采取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案件办理在依法依规进行案件立案、调查等行政程序的基础上准确定性,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注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当使用。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无证、过期、注销等情况进行了清理。2022年持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或行政执法证共44人,不存在无证执法、工勤人员执法现象。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加强干部管理。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管理。树立责任执法的理念,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依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执法行为。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群众监督。畅通局长办公电话、黔南州12345服务平台等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及时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合理合法信访诉求。
(四)强化学法用法,推动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坚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发挥先锋和表率作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渠道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带头主动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带领干部开展宪法宣誓,开展《民法典》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充分发挥先锋和表率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守法氛围。利用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特别是“防震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文化建设。今年以来,通过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00余册。通过现身企业说法、以案释法、送法律法规读本到企业,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进企业等方式,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法治氛围,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紧盯高风险行业领域,坚持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督查问效。充分发挥州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督促指导、统筹调度职责,严格对照《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黔南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消防安全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督促属地党委政府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采取盯紧看牢措施,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落实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严格事故查处,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安全监管难点、热点、重点问题,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暗查暗访,倒逼行业强化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构建黔南州化工安全专家培养机制,助推千亿级磷化工产业安全发展。一是整合福泉市、瓮安县各企业中化工安全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建立完善我州专家库管理办法和遴选标准,逐渐充实我州化工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二是通过组织专家开展集中培训、参与检查、观摩学习、参与项目审查等方式,不断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能力。三是制定出台我州化工安全生产专家成长鼓励政策,形成专家队伍可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形成老中青科学搭配的队伍。
(三)推进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系统构建“互联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深入融合应用,在2023年完成生产的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联网建设100%,实现非煤矿山基础数据、感知数据和监管执法数据共享,推动安全生产风险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转变、从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转变,切实提升全州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四)构建自然灾害防救体系。围绕“全面排查、叫应精准、撤人迅速、保障有力、救援果断”积极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全面、系统抓好自然灾害事前、事中、事后各重要环节工作,切实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水平。
(五)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在各乡镇(街道)现有兼职救援队伍的基础上,按照人口比例,各县(市)指导乡(镇)采取公益性岗位、向社会招聘、整合消防救援站等方式,推进2个试点乡(镇)组建30人左右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二是利用现有闲置场所(如:各村小、教学点)作为物资装备储备库,根据当地应急实际配备必备救援装备物资,增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救灾装备物资保障能力。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州、县(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应师资力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升乡镇(街道)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六)强化基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一是加强资金保障能力建设。对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2〕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原则,匹配落实救灾资金。对照省级要求,每年设置目标项目,在两年内按照需求的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配备到位。二是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与社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充分利用社会救援队伍装备相对齐全、队伍人员抢险救援能力专业等优势,补充基层应急级救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