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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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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

公示单位: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事项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金额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1 贵州宏福石化有限公司(邹兴华) 贵州宏福石化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案件。 2021.3.12 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第三项,根据该条进行处罚。

( 黔南 )应急执法罚〔2020〕29号 49000元 黔南州应急局综合执法支队
2 独山县基长民族花炮厂(彭仲勋) 独山县基长民族花炮厂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案件。 2021.3.9 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 违反违反《烟花爆竹作业技术规程》(GB11652-2012)7.1.4 之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进行处罚。 ( 黔南 )应急执法罚〔2020〕31号 30000元 黔南州应急局综合执法支队
3 都匀市顺发烟花爆竹厂(王应林) 都匀市顺发烟花爆竹厂生产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违法案件 2021.3.18 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 违反《烟花爆竹作业技术规程》(GB11652-2012)9.3.3、9.3.7、9.3.8之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七条:(二)项进行处罚。 (黔南)应急执法告〔2021〕第02号 80000元 黔南州应急局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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